1、请参展企业详细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0532—85976636 / 85785105。 2、组委会收到申请表、确认参展资格后参展商应在7日内将所需费用汇入大会指定帐号,并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。展位安排以先报名、先付款、先安排的原则进行。 3、参展单位无权将其展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、无权通过任何方式为非参展单位在会场宣传。 4、展馆制度详见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网站。
会务接待、住宿、展品托运等请见《参展商手册》